永靖县灌区灾后重建工程(6度区)-岘塬灌区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调查
一、建设项目概述
重建岘塬灌区相关泵站、压力管道、灌溉输水渠道、管理所等,保证岘塬灌区12500亩耕地正常灌溉。岘塬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25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岘塬灌区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履行情况
2024******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同年8月,编制完成《永靖县灌区灾后重建工程(6度区)—岘塬灌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上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估,并通过技术评审会,2024年11月6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以“临州环审发[2024]42号”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三、项目建设过程采取的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废气:项目施工期建设过程中扬尘及废气不可避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应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治理扬尘污染要求的“六个百分百”标准。
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含油和泥沙,为间歇式排放,采用小型隔油池处理含油废水,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可作为洗车用水、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二级泵站内环保厕所和周边农户旱厕,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
固废:施工单位应监管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并及时交环卫部门进行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工程施工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从事弃土弃渣、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位置。产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开工前需与当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本工程施工期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自卸汽车应采用封闭式渣土车进行运输。
生态:限定并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减少施工占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以外的其他活动,施工完成后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地貌。
运营期:
噪声:设备选型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运行期设备维护,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设备采用胶隔振垫来减震,降低噪声源强。
废水:灌区规划灌溉退水仍按照现有退水形式退水。灌区排水沟系按干、支、斗、农四级固定沟道布置,干、支排水沟组成骨干排水网,斗、农沟和农沟以下的田间沟道组成田间排水网。管理所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县城污水处理厂。
固废:管理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移交环卫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和优化复种系数,保护土壤肥力,积极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尽量减少化肥施用过量或不当造成土壤板结和肥力退化。加大农业塑料薄膜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减少“白色污染”源头;推广使用生物降解膜或“双降膜”,替代难降解的农膜,降低对土壤理化性能的破坏及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影响。禁止农用薄膜及育秧塑具等废弃丢弃农田中。制订灌溉用水计划,实现优化管理,科学调度。保持水利工程完好,及时维修保养灌溉设施,提高用水效率,节水灌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工程受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及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a)工程施工期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b)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
c)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是否满意;
d)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人:朵景斌;电话:0930-******),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