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永靖县三塬镇三湾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永靖县三塬镇三湾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永靖县三塬镇三湾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