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委托,对【******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2024年维都林场智慧林场试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中选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FA-451300-******112708
二、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2024年维都林场智慧林场试点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11月21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2******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有限公司(信用代码:******MA4KYTNT0E)
不含税总价:人民币228807.14元
设备部分税率:13%
服务部分税率:6%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交付,通过采购人验收。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不涉及。
资格能力:******有限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九、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应答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应当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大学东路89号
电 ???话:******
联 系 人:梁康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有限公司来宾市分公司2024年维都林场智慧林场试点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