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大学(沙河校区) 1#、2#锅炉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自主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大学(沙河校区) 1#、2#锅炉烟气排放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自主验收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南三街9号
******大学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验收意见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叙述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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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2日